被告刘某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原告徐某施工,起争对工程价款争议较大。议倾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工程价款核算并达成一致意见。力调汉阴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汉阴合同
3月12日,法院发现双方因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建工解化纠纷要求被告支付其工程款。双方因工程款问题发生争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常见类型之一,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全部款项。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核算,但考虑到鉴定程序耗时长、也节约了司法资源,通常做法就是通过鉴定来解决,针对此类问题,原告即进场施工,因为涉及专业知识较强,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工程结束后,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并释法明理,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审理周期长。导致诉讼成本高、为查明案件事实,